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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公布!附:2020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详表

2020-05-18 10:13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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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考生申请

凡符合政策照顾范围内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学籍校或高考报名单位提供证件、证书、相关信息等(考生所须提供材料以各审核单位要求为准),并填写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统一印制的《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政策照顾申请(审核)表》(以下称《申请表》,见附表)。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符合多想加分政策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申请。

2.单位审核

(和考生五重大关系,在此省略。)

高考加分政策(四)时间安排

1.考生申报工作于5月18日至5月29日进行,逾期不再补办。

2.各区招办于6月4日前,将本区审核及汇总的政策照顾考生数据信息报市高招办。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数据信息提供给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3.市高招办于6月8日前,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考生名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

4.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等审查单位审核(汇总)后,于6月22日前将审核认定的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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