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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2020-12-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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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办理流程

三、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

(一)符合第一条前四款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并注册“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要件,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五款条件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人才本人按照第三条第一款落户申请方式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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