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快讯>教育资讯>中学教育>正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2019-04-22 10:00

来源:

作者: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教育部发布第12号教育部令,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简介
  
  我国的大中小学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学校、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教育部已经相继颁布了10多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此次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推动教育领域的法制建设,构建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制度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法》共分为:总则、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以及附则等6章40条。主要目的在于指导和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办法》出台后,将有力地促进学校提高自身的责任观念和预防意识,促进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将有利于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妥善、正确处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将建立起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框架,为学校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和有力的保障机制。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路队:带队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4、集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5、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校医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安全主任取得联系。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级组长或值日组长)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德育主任。该情况说明作为今后办理保险赔付、追究相关责任的第一依据,务必实事求是。
  
  2、需要送往医院救治或面见家长的,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积极主动参与。
  
  3、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他故意行为直接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对此公开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4、因教师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要点
  
  要点一:学校责任事故类型
  
  1.第二章第九条第九款:学校教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违规操作等行为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
  
  2.第四章二十七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例题: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学生上厕所,司机路边停车5分钟,后没有点人数就开走,学生徐某着急追赶,摔倒导致小腿骨折,徐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徐某共同负责
  
  【解析】B.《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九款规定:学校教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违规操作等行为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不过学校在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要点二:学生或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类型
  
  1.第二章第十条:学生或未成年人监护人由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者纪律/行为具有危险性),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未成年人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题: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阻止,王某不慎集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在此种承担责任人的是?( )
  
  A.郑某及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解析】B.这里涉及到学生年龄问题,注意,十周岁之前学生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十周岁之后就要对自身行为负责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告诉我们王某在这里需要承担责任。另外,题干中教师在履行职务时也有疏漏,这一部分责任由学校承担。
  
  要点三: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
  
  1.第二章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例题:某小学指派李老师带领学生到电影院看电影,由于入口处灯光暗淡,学生陈某在台阶上不慎摔倒,致使头部受到严重伤害,对于陈某所受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学校和电影院 B.李老师
  
  C.学校 D.李老师和电影院
  
  【解析】A.电影院由于出入口灯光黑暗为陈某摔伤提供了条件,负主要责任。其次,教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监护不到位,属于职权责任,由学校负次要责任。
  
  要点四:教师个人责任事故类型
  
  第二章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有致害人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例题:放学后,几名学生到教师王某私自开设的学校附近的商店里,购买了过期食品,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对这起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
  
  A.王某 B.学校 C.政府 D.家长
  
  【解析】A.《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有致害人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题干中的王某负主要责任。

新东方天津学校官方头条号:天津新东方学校

试卷解析、干货知识、学习方法、家庭教育技巧等天津教育相关信息,扫码了解!

课程列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22-2737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