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快讯>教育资讯>中学教育>正文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有哪些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大全

2021-01-04 14:01

来源:

作者:

明天就要物理会考啦!今天再复习一下高中物理会考公式吧!毕竟物理题还是有步骤分可以拿的!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动力学(运动和力)

1.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惯性定律):物体具有惯性,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2.牛顿第二运动定律:F合=ma或a=F合/ma{由合外力决定,与合外力方向一致}

3.牛顿第三运动定律:F=-F&acute。{负号表示方向相反,F、F&acute。各自作用在对方,平衡力与作用力反作用力区别,实际应用:反冲运动}

4.共点力的平衡F合=0,推广 {正交分解法、三力汇交原理}

5.超重:FN>G,失重:FNr}

6.波速v=s/t=λf=λ/T{波传播过程中,一个周期向前传播一个波长;波速大小由介质本身所决定}

7.声波的波速(在空气中)0℃:332m/s;20℃:344m/s;30℃:349m/s;(声波是纵波)

8.波发生明显衍射(波绕过障碍物或孔继续传播)条件:障碍物或孔的尺寸比波长小,或者相差不大

9.波的干涉条件:两列波频率相同(相差恒定、振幅相近、振动方向相同)

10.多普勒效应:由于波源与观测者间的相互运动,导致波源发射频率与接收频率不同{相互接近,接收频率增大,反之,减小〔见第二册P21〕}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牛顿运动定律

1.F等ma,牛顿二定律,产生加速度,原因就是力。

合力与a同方向,速度变量定a向,a变小则u可大,只要a与u同向。

2.N、T等力是视重,mg乘积是实重。超重失重视视重,其中不变是实重。加速上升是超重,减速下降也超重。失重由加降减升定,完全失重视重零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曲线运动、万有引力

1.运动轨迹为曲线,向心力存在是条件,曲线运动速度变,方向就是该点切线。

2.圆周运动向心力,供需关系在心里,径向合力提供足,需mu平方比R,mrw平方也需,供求平衡不心离。

3.万有引力因质量生,存在于世界万物中,皆因天体质量大,万有引力显神通。卫星绕着天体行,快慢运动的卫星,均由距离来决定,距离越近它越快,距离越远越慢行,同步卫星速度定,定点赤道上空行。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机械能与能量

1.确定状态找动能,分析过程找力功,正功负功加一起,动能增量与它同。

2.明确两态机械能,再看过程力做功,“重力”之外功为零,初态末态能量同。

3.确定状态找量能,再看过程力做功。有功就有能转变,初态末态能量同。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直线运动

机械运动:一物体相对其它物体的位置变化,叫机械运动。

1、参考系:为研究物体运动假定不动的物体。又名参照物(参照物不一定静止)。

2、质点:只考虑物体的质量、不考虑其大小、形状的物体。

(1)质点是一理想化模型。

(2)把物体视为质点的条件:物体的形状、大小相对所研究对象小的可忽略不计时。

如:研究地球绕太阳运动,火车从北京到上海。

3、时刻、时间间隔:在表示时间的数轴上,时刻是一点、时间间隔是一线段。

如:5点正、9点、7点30是时刻,45分钟、3小时是时间间隔。

4、位移:从起点到终点的有相线段,位移是矢量,用有相线段表示。路程:描述质点运动轨迹的曲线。

(1)位移为零、路程不一定为零。路程为零,位移一定为零。

(2)只有当质点作单向直线运动时,质点的位移才等于路程。

(3)位移的国际单位是米,用m表示

5、位移时间图象:建立一直角坐标系,横轴表示时间,纵轴表示位移。

(1)匀速直线运动的位移图像是一条与横轴平行的直线。

(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位移图像是一条倾斜直线。

(3)位移图像与横轴夹角的正切值表示速度。夹角越大,速度越大。

6、速度是表示质点运动快慢的物理量。

(1)物体在某一瞬间的速度较瞬时速度。物体在某一段时间的速度叫平均速度。

(2)速率只表示速度的大小,是标量。

7、加速度:是描述物体速度变化快慢的物理量。

(1)加速度的定义式:a=vt-v0/t

(2)加速度的大小与物体速度大小无关。

(3)速度大加速度不一定大。速度为零加速度不一定为零。加速度为零速度不一定为零。

(4)速度改变等于末速减初速。加速度等于速度改变与所用时间的比值(速度的变化率)加速度大小与速度改变量的大小无关。

(5)加速度是矢量,加速度的方向和速度变化方向相同。

(6)加速度的国际单位是m/s2

高中物理会考公式

新东方天津学校官方头条号:天津新东方学校

试卷解析、干货知识、学习方法、家庭教育技巧等天津教育相关信息,扫码了解!

课程列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22-2737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