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快讯>教育资讯>中学教育>正文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 抗美援朝的英雄事迹

2022-01-21 15:01

来源:

作者: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记住这些抗美援朝的英雄,是他们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了我们现在和平的生活。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邱少云

邱少云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年仅26岁。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黄继光

1952年10月20日在朝鲜上甘岭地区597.9高地牺牲,年仅21岁。被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并授予“特级英雄”称号;所在部队党委追授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授予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和一级国旗勋章。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杨育才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8军第203师第607团侦察排副排长杨育才率侦察班,在抗美援朝战争夏季反击战役中,化装奇袭“白虎团”,斩断虎头于金城,荣获特等功奖旗一面,上书:英勇插入敌心脏,捣毁匪窠建奇功。这面由志愿军第68军第607团制发的奖旗作为文物珍品收藏在博物馆里,成了杨育才光辉战斗勋业的历史见证。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杨根思

1950年11月25日,中朝军队发起了第二次战役,11月28日杨根思坚守在1071高地-东南小高岭,为了切断美军逃退路,杨根思在敌军第9次进攻时抱起最后的炸弹包冲入敌群,与40多个敌人同归于尽,最终完成了任务。在军旅生涯中,历任新四军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解放军副连长、连长等职。先后参加淮海战役等大小数十次战役战斗,擅长爆破,多次荣立战功。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杨春增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2军第35师第104团第4连第3排副排长杨春增,在抗美援朝战争巩固阵地作战中,紧急关头,奋勇冲入敌群,拉响手雷,与30多名敌人同归于尽,壮烈牺牲。1953年6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追授他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胡修道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2军第31师第91团第5连战士胡修道,在抗美援朝战争上甘岭战役中,奉命坚守阵地,连续打退敌军进攻。在班长调往其他阵地、战友负伤的情况下,孤胆奋战,激战一天,击退敌军数十次冲击,毙敌200多人。胡修道的英雄事迹传到国内后,赞颂信象雪片一样,从祖国四面八方飞向朝鲜前线,一致赞扬胡修道的英雄行为。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伍先华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2军第34师第100团第2连班长伍先华,在抗美援朝战争战术性反击战中,紧急时刻,肩扛炸药包,冲进敌坑道、拉响导火索,为队伍前进开辟了路。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追授他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杨玉

杨玉,抗美援朝战斗英雄,黑龙江庆安县人,16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剿匪,抗美援朝等多次立功,在出朝作战时全连在与美军作战时,全连的战友都在那次激烈的战斗中光荣的牺牲了只有他一人坚守在高地,与美军周旋不降,为大部队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光荣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李家发

李家发(1934年-1953年7月13日),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战斗英雄。1934年生,安徽省南陵县人。是明朝著名开国将领李文忠的22世孙,1951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任第67军第199师第595团第1连战士。1952年10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在一次敌机空袭中,冒着生命危险,帮助朝鲜群众抢救衣物和粮食。在战地练兵和修筑工事中,成绩突出,荣立2次三等功。1952年冬任通信员,英勇机智地穿梭在敌人的炮火中,被誉为“铁腿通信员”。

抗美援朝的英雄人物:刘光文

中国人民志愿军“二级战英雄”。1950年人伍,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同年加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在战斗中机智勇敢,荣立一等功。1951年被选为志愿军国庆归国观礼代表,1952年4月回朝鲜在返回前沿阵地的途中牺牲。志愿军领导机关授予他“二级战英雄”称号。

新东方天津学校官方头条号:天津新东方学校

试卷解析、干货知识、学习方法、家庭教育技巧等天津教育相关信息,扫码了解!

课程列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22-2737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