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快讯>教育资讯>中学教育>正文

「天津高中历史篇」“联邦制”“共和制”,这两个词到底在说啥?

2018-02-06 16:17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天津新东方学校

最近一直有同学问我关于美国政治制度的问题。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是2018年天津高考的重点,其中美国的政治制度更是重点与难点。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联邦制、共和制、人民主权、三权分立等主要原则,大家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概念:“联邦制”和“共和制”。这两个词到底在说啥?它们在美国政治制度中的表现又是什么?这篇文章就为大家解决这个问题。

简单来说:联邦制解决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共和制解决的是中央政府的权力来源。下面我们结合美国的制宪历程,具体阐释一下这两个概念。

(一)联邦制

美国制宪的背景,是松散的邦联制存在严重缺陷:中央权力极为有限,十三个独立的邦各行其是。如果任由事态发展,刚刚独立的美国就有再次沦为殖民地的危险。

为改变现状,各邦决定修改邦联体制,建立全国最高政府。

当时世界上有两种不同政权结构的国家:一是邦联制国家,当时的美国就是这样;二是单一制民族国家,例如我国。这样看来问题似乎很简单:邦联制不行,那就建立单一制民族国家呗?但是,几乎所有的邦都反对这样,因为这会使本邦失去一样重要的东西:自由!

自由?这么重要吗?对当时的美国人来说,是的!我们来到美洲、进行独立战争,不就是为了自由吗?1620年,有102名英国清教徒乘“五月花”号轮船来到美洲,仅一个寒冬就有58人丧命。即使这样,也没有人愿意离开“荒蛮”的美洲,回到“文明”的英国。这真的是“不自由,毋宁死”!

所以各邦的要求是:既要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也要使各邦保有本邦的自由。

这样一来,邦联制国家和单一制民族国家就都不符合要求了。

面对这种情况,美国的建国领袖们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国家政权结构:联邦制。

联邦制的特点是:全国有统一的宪法和最高政府,各邦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政府。

直到现在,美国各州的州长也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的,总统无权任免各州州长。这与我国的中央集权制完全不同,在我国,地方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地方要绝对服从中央的领导。

因此,联邦制解决了“国权”(全国最高政府的权力)和“邦权”(各邦政府的权力)之间的矛盾。

(二)共和制

解决了国家政权结构的问题,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新成立的全国最高政府的权力由谁授予?

“名不正则言不顺”,任何一个政权都要解决其统治合法性的问题。政权合法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其统治是不稳定的。

各邦一开始认为,全国最高政府的权力应该由各邦政府授予。但是这样就成了各邦政府对其选民负责,全国政府要对各邦政府负责!全国政府的权力反而低于各邦政府,糟糕的邦联体制在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

因此,若要使“国权”高于“邦权”,就必须解决全国最高政府的权力来源问题。

一般而言,“国权”有两个来源:一是神权,二是民权。

“权力神授”这件事我们比较熟悉,古代中国和欧洲的君主都宣扬“君权神授”。但是在欧美经过启蒙运动的洗礼后,再拿“权力神授”来忽悠老百姓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况且美国的建国领袖们基本上都认同启蒙思想的主张,他们也不会选择这种手段。所以,美国的建国领袖们选择了另一个更具有合法性的权力来源:人民授权。

由“合众国人民”授予全国最高政府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最高权力,这样全国最高政府就具有了合法的权力来源,并且其权力地位是高于各邦政府的。

要体现人民授权,全国最高政府就要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且要有一定的任期。这就是“共和制”。其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主要表现,就是总统和众议院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并且有一定的任期。

因此,共和制保证了全国最高政府权力的合法性。

(三)总结


联邦制

共和制

解决问题

“国权”与“邦权”的矛盾

全国最高政府的权力来源

表现

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

总统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

全国政府权力高于各邦政府

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任期2年
各邦2名代表组成参议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只向大家解释了“联邦制”和“共和制”这两个概念。其实,美国1787年宪法中包含了非常多的政治智慧,费城制宪会议也充满了利益的斗争和妥协。更多的故事,我们会在寒假课程中慢慢向大家讲述。

最后想和大家说,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许也会像刚刚独立的美国那样,面对重重困难,甚至会面临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的可能。但是请大家相信: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总比困难多!美国的建国领袖们面对如此复杂的利益斗争,都能够以高超的智慧解决现有的问题。所以,只要我们坚持努力,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在前面!


新东方天津学校官方头条号:天津新东方学校

试卷解析、干货知识、学习方法、家庭教育技巧等天津教育相关信息,扫码了解!

课程列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22-27379900。